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0月9日起,我司对于收取申报费的品种合约,将根据信息量,按照OTR>2的标准在盘中实时收取申报费,系统预收取不支持跨期货公司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且OTR标准无法区分档次,可能存在盘中预收费用少于或多于实际产生申报费的情况,最终实际收取的申报费以当日交易结算单为准。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400-880-8998详询。
各交易所申报费收取通知,请点击查阅,收取标准以交易所最新业务通知为准:
中金所:http://www.cffex.com.cn/zjssf/20230420/23701.html
上期所:https://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41847.html
能源中心:https://www.ine.cn/news/notice/6054.html
郑商所: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2/07/1655818689351606.htm
大商所: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8508587/index.html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202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