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安排,聚丙烯、聚氯乙烯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权即将于2020年7月6日上市,现将我司聚丙烯、聚氯乙烯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权品种交易权限申请及开通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1、如您在我司的期货资金账户在聚丙烯、聚氯乙烯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权上市前已具有大商所期权交易权限,我司将为您直接开通大商所聚丙烯、聚氯乙烯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权品种交易权限。
2、如您在我司已开立期货资金账户,但未开通大商所期权交易权限,您需要满足大商所交易者适当性条件后向我司申请开通大商所聚丙烯、聚氯乙烯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权品种交易权限。
3、参与期权合约交易前,您应当充分了解到:期权合约交易采取权利金和保证金的交易方式,期权合约交易可能面临平仓、行权或期权到期放弃等几种后果,您应当熟知交易所期权平仓、行权的规则和程序,特别是有关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虚值期权到期自动放弃的交易规则,妥善处理期权持仓。
以上事项请您知悉,如有疑问,您可致电我司客服热线400-880-8998咨询。同时,温馨提醒您,入市交易前请充分认识期权交易风险,了解并遵守期权交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交易所各项业务规则要求。
特此公告。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