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18年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能发[2018]4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客户以及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自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油期货(SC)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二、原油期货(SC)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目前的5%调整为6%;
三、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