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18]6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客户以及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自2018年11月28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油期货(SC)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1%调整为14%;
二、原油期货(SC)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目前的5%调整为8%;
三、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