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乙二醇期货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乙二醇期货交易的批复》(证监函[2018]374号)批准同意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为确保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后的平稳运行,现将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乙二醇期货合约自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EG1906、EG1907、EG1908、EG1909、EG1910、EG1911。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三、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
乙二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6%,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四、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业务手续费
乙二醇期货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业务手续费为1元/吨。
五、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公布乙二醇期货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
六、仓储费
乙二醇仓储费定为1.5元/吨•天。
七、公司手续费
乙二醇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公司标准定为12元/手,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手续费分别减半收取。交割手续费公司标准定为30元/手。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