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大商所)安排,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于2023年1月6日定为境内特定品种,现将我司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申请及开通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1.2023年1月10日前已具有以上郑商所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的存量境内客户,1月10日之后仍可继续交易。
2.2023年1月10日及之后新开境内客户将不具备以上郑商所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如需开通,可参照《海证期货有限公司交易者适当性制度实施细则》郑商所适当性品种权限的申请要求及流程办理。
3.参与期权合约交易前,您应当充分了解到:期权合约交易采取权利金和保证金的交易方式,期权合约交易可能面临平仓、行权或期权到期放弃等几种后果,您应当熟知交易所期权平仓、行权的规则和程序,特别是有关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虚值期权到期自动放弃的交易规则,妥善处理期权持仓。
以上事项请您知悉,如有疑问,您可致电我司客服热线400-880-8998咨询。同时,温馨提醒您,入市交易前请充分认识期权交易风险,了解并遵守期权交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交易所各项业务规则要求。
特此公告。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