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晚连续交易)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对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增加日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日盘开始前5分钟内。集合竞价前4分钟为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
二、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晚连续交易)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间取消。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